▲母親要女兒躺在床上給她檢查。(示意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新北市一名19歲王姓男子去年在臉書認識13歲少女,隔天就發生關係;不過少女母親突然返家,看見王男躲在衣櫃與牆的夾縫中,女兒也只穿一件長版上衣,之後檢查內褲聞到男性分泌物的味道,憤而提告。

判決指出,少女前年1月因為與王男在臉書上有共同好友相識,隔天逛網拍時又不小心把地址傳給對方;王男立即說要到家中找她。2人見面立即發生關係,進行到一半時少女母親突然返家、按門鈴,原本王男還未高潮不願停止,直到女方說要開門才快速閃進衣櫃與牆的夾縫中。

少女母親一進門發現女兒僅穿一件蓋住屁股的長版上衣,也看見王男躲在夾縫中;這時男方只說了「阿姨不好意思」就閃人。她追問2人是否有發生關係,更要求女兒躺在床上讓她檢查,最後在內褲上聞到男人分泌物的味道,提出告訴。

王男開庭辯稱,他以為少女已經18歲,而且對方當時主動脫去衣服還上前磨蹭。新北地院調查,王男未成年時就曾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,被裁定保護管束,有了教訓之後怎麼會不注意年齡,而且女方大頭貼穿著國中運動服,沒道理不知情,判刑3年4個月,可上訴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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